艳照门事件导致互联网疯了

1:艳照门事件让我们都成了人肉搜索工具,“阿娇死忠粉丝威胁:我爸是高干,脾气很暴躁!”结果,我去百度查了一下“我爸是高干,脾气很暴躁的”找到相关网页约8,220篇。催生流行语。幼稚啊,这都是什么年代了。高干不顶一台连接网络的电脑。百度贴吧作为最便捷的Web传输渠道,让我亲眼见证了艳照门事件的"强大"。

2:艳照门事件让我知道了“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,尽量不要动,浏览、复制、粘贴、下载、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”。,这是“吉林省公安厅警告:浏览陈冠希不雅照违法最高判3年”。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,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“艳照”这样的照片,“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,尽量不要动,浏览、复制、粘贴、下载、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。”这种说法的法律依据是公安部33号令,即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。“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”这是谁认定?

3:刘韧也发表了看法“互联网很好,很强大!”。“互联网不属于任何人,所以,它属于任何人。互联网不属于任何人,所以,它是社会公器。曾经有个报人和我说,她的媒体要成为社会公器,我无法相信她的老板会同意。他的老板会对她说:“你可以和读者说,我们是社会公器,但私下,你一定要代表本集团利益。”互联网没有老板,所以,它是社会公器。陈冠希是照片的作者,但互联网是社会公器,是公共媒体,所以,互联网不听陈冠希作者的,不听香港警方的,恐吓也没用。互联网听从网民的意愿。尽管这意愿中可能含有人性的弱点。但如果你相信人类,你就应该相信互联网,相信大多人是对的。”““艳照门”和“很黄,很暴力”都无法抹黑互联网,互联网会进行10倍地“反黑”、反嘲弄。”

4:我反而更加支持宋祖德的看法和观点。很强很暴力。事情终有一个了解,下午得知陈冠希要推迟回港,无非就是进一步吸引人们的眼球罢了。

5:搜狐加班加点赶制出了倡议书:抵制艳照门图片网上传播。我们是网中人,我们是有责任感的网中人!
© 发表时间:2008年02月16日 17:33:26,本页面被刷新了4050次。
引用 生活笔谈
[ 2008-02-17 22:16:11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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